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辆法拉利F6韩风已经开了两年,期间没有经历过什么大的修理,前两天的磕碰是最严重的一次,由于修理需要返厂,要耗费很多时间,所以上位者没有这样做,只是让城堡中的技工帮着鼓捣了两下。
现在车子能够正常行驶,可是前脸上掉了一大片漆,并且踩刹车的时候总会产生异响。
这让韩风挺别扭的,毕竟大多数女孩子都是天生的完美主义者,更何况是她韩风。
红色的跑车驶过庄园的主路,幽暗的车灯被夕阳的光辉映衬的并不明显,对于正常的人类来说,天快黑的时候会自然而然的生出一种紧张感,这是从古至今艰难生活留刻在基因深处的记忆,当黑暗到来意味着更多的危险。可是韩风和兰达不一样,夕阳西下的时候,两人血脉中的疯狂仿佛苏醒了过来,全身细胞仿佛进入到某种意义上的狂欢,令他们荷尔蒙飙升,令他们想要去做疯狂的事情,令他们血往上冲。
罗刹族和人类,天生是狩猎者和被狩猎者的关系,韩风最不能理解的事情是,弱小的人类为什么能够好端端的活到今天,甚至族群如此兴旺,难道世界不应该遵循弱肉强食的法则吗,弱小的人类难道不应该被消灭吗。
“呲呲呲。”韩风猛踩刹车,因为一道黑影毫无征兆地冲出来,车头撞到黑影的身体上,将它撞飞出去。仔细看那竟是一头鹿,一头眼睛血红、生长着巨大鹿角的雄鹿。雄鹿被车子撞飞了两三米远,在地上打了两个滚,却很快站起来向着道路的另外一侧跑走了。
韩风和兰达对望一眼,从对方眼中看到了同样的疑惑:“那头鹿的状态是不是不太对劲?”
两侧车门同时打开,韩风和兰达追了过去。强壮的雄鹿跑啊,跑啊,一直跑到了塞纳河的支流大口的饮水,韩风和兰达追踪到一百米外,藏在暗处观察它。
他们看到雄鹿的身上存在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而那道伤口不是被车子撞击产生的,而是被刀子或者猎食者的爪子撕裂留下的,里面血液已经风干,可是骨头清晰可见,肉皮外翻。
是什么动物伤了它?受了伤的雄鹿还能跑这么快吗?被车撞了一下也没什么事?
韩风发现雄鹿身上并没有食草动物应有的谨慎,它低头喝水,喝饱之后抬头四顾,用河岸旁边生长的小树树干摩擦自己的鹿角,直到此时两人才发现他们不知不觉已经进入了庄园中的林场。
“你看到没有,鹿角上有血。”
“看到了,我怀疑这头雄鹿是不是刚刚与同族打斗过。”
“难道是为了求偶?可是我感觉它的样子不对劲。”
“我也觉得,有一种死气沉沉的感觉,不像是活物。”
忽然,雄鹿的耳朵转动,像是听到了什么细不可闻的声音。韩风和兰达也跟着紧张起来,他们仿佛也听到了某种沉重的呼吸声。
然而周围一片安宁,没有任何动物奔跑的痕迹。两人以最小的幅度转头四顾,生怕产生异响干扰雄鹿的判断。就在他们几乎以为自己听到的是错觉的时候,一道人影窜出了草丛扑到雄鹿身上。这人一身杀戮的气息,爪子又长又锋利,犬齿突到嘴巴的外面,眼睛里血丝密布,像动物那样四肢着地,扑倒雄鹿后在它身上疯狂撕扯啃咬,像是猎食者正在捕猎。
曲长负生来柔弱多病,但,能打。 半幅病骨,满身风华,谈笑间便可取人性命。 他将死之时,接到了一个扮演反派的任务。 找到这个世界中的各位气运之子,欺骗他们的感情,摧毁他们的意志,让他们经历挫折和磨难,成长为一方大佬。 最终,他渣遍天下无敌手,当着众人的面从悬崖上一跃而下,成功死遁。 * 任务完成后,曲长负重生了。 谁想到,这一世,那些被渣过的大人物们竟也都带着上一世的记忆。 他们发现,原来曲长负做的一切“坏事”都是为了他们好。 所有的人都愧疚万分,悔恨如狂,发誓这辈子一定要好好待他。 因他辅佐而登基,又逼他跳下悬崖的太子不顾一切放弃皇位,盼望换他归来。 跟他学了一身本事,又被丢进荒野的冷面将军终身未娶,驻守边地数十载,寻找他的踪迹。 生死关头时,遭他无情抛弃的腹黑丞相,竟暗中谋划颠覆天下,只为护他周全…… 还有那位少年相识的竹马王爷,竟也换上白衣,执起佩剑,为他征战沙场,将天下双手奉上。 * 这一世,大反派曲长负成了人人敬爱的人生赢家,升官发财,功成名就。 生活本来应该很惬意,可惜—— 大人物们一个个找上门来,每天都在因为争宠而互殴。 曲长负:“……对不起,我体弱多病,做不了这么困难的选择题。” 他挽起袖子,自言自语:“还是都打死算了。” 杠精攻&刻薄受。...
快穿之被带偏了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快穿之被带偏了-爱吃花生酱烧饼的犰弘-小说旗免费提供快穿之被带偏了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关于斗罗大陆之雪琉音:宇宙中一个美丽星球的神秘部落一夕被灭,身为部落中千万年来最有天赋的小公主雪琉音,被自家父母送往了斗罗大陆,从此开展了她不凡的一生……(说的可能会和文章不符,不要介意。此外,第一次写文,不喜勿喷):...
天生蛇瞳恶名传,阴山符法斩妖邪。三灾六难浑不怕,麻衣神道镇黄泉。要问我是哪一个,逍遥天地林十三。有困难,找十三,阴阳济世保平安。......
沈思勤病死前,将所有的财产捐了出去,只求下辈子不当卷王,就当一条身体健康、面貌英俊的咸鱼。 要多咸就多咸。 然后他就穿书了,他穿成了一本年代文中男主的极品小弟沈二娃,人长得高大英俊,却胸无大志,在村里想着傍村长的闺女,男主做生意带着全家进城了他就想要傍男主合作者的闺女。 把人家小姑娘哄得晕头转向,沈二娃成功傍上白富美,并在害死小姑娘父亲死后吃了绝户,男主大义灭亲将他送进了监狱。 他如同打不死的小强,从小说第一章开始就给男主找麻烦,一直到番外几十年后出狱还能身体硬朗地凑到男主跟前被打脸。 生命力十分顽强!!! 沈思勤:“……”好像也不是不行。 后来沈思勤过上了梦寐以求的咸鱼生活,顺手捞走一只未来大佬。 1不黑原男女主。 2架空,轻松的年代文,没多少极品。 3前世卷王目前咸鱼小卖部老板美食家攻×腼腆聪慧男神受...
杨启,一个现代电气工程师,穿越到宋朝边境小镇。他带着现代电气知识,如同带着金手指。这个妹控又逗比、仁爱宽厚的男人,要大展身手。他开始发明电动机等现代电器与工具,改变宋朝的生产生活方式。而在他身边,有精灵古怪、治愈系的女武神郭婉相伴,他向着大宋首席发明家的目标前进,志在名垂青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