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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元和二十一年的秋日。
十四岁的黎南珠听了半早上课后,实在是憋闷,带着信四逃课去了城外马球场。
昭州民风开阔,热爱运动,尤其是蹴鞠,什么学生赛、成年赛,有官府办的,也有民间办着玩乐呵的,不过黎南珠最喜欢的是马球。
对比蹴鞠满场子跑,跑的人气喘吁吁大汗淋漓,小郡王更喜欢马背上风驰电掣,像是飞一样,还省力。
尤其十四岁生日时,他大哥送了他一匹小马,那威风凛凛的劲儿,小郡王是恨不得睡觉都睡在马背上,可稀罕了。
上行下效,打马球在昭州流行开来。
黎南珠为了玩的痛快,先溜进官学宿舍,捅咕信四,“快快快,衣裳呢?今个你不许拖我后腿,要是我被认出来,败兴而归,夫子布置的作业你替我写。”
活脱脱一个小恶霸。
信四是苦着一张脸,就他和小郡王俩人能行吗?马球场上没眼睛,要是谁冲撞了小郡王,小郡王受了伤可咋办?
“要是咱俩赢了,回头我替你写作业。”
“成交。”愁眉苦脸的信四立刻答应了。
黎南珠狐疑瞪信四,“你是不是刚才故意骗我?”
“我哪能啊小郡王。”信四一脸老实样。
黎南珠哼了声,手下快速换完衣裳,给了信四‘你小子最好说真话’的眼神,然后快速换好了衣裳,带着信四从后门偷溜。
有信四打掩护,黎南珠逃课很成功。
一路打马到了城外,黎南珠一看马球场上有人在玩,顿时跃跃欲试刹不住闸要加入,被信四给叫住,“老大,脸,脸!”
小郡王不想被认出,信四从主子就换老大。
黎南珠闻言勒住马,扭头不用张口,信四丢一盒胭脂到主子怀里,小郡王配合默契接过,打开了,三根指头一划拉,再往自己脸上去,瞬间白白嫩嫩的脸蛋上多了胭脂红痕,乱七八糟的,也难掩黎南珠一双灵动风姿的眼。
“可以了,杀!”
正时中二少年的小郡王放了话,带着信四就加入了战场。
那时候昭州城爱玩打马球的有钱人家小少年多得是,即便是家底殷实的普通人家,没有马还有骡子呢,反正场地每人就收个几文钱,能玩一天,还有打赌的,一般都是哪队输了给买糖水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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